國立臺南大學-總務處,包含文書組、事務組、出納組、保管組、營繕組、環安組,遵循南大工作願景,服務溝通卓越積極效率
:::

常見問題

收據
毋須檢據的請款案件之款項入帳處理
分享到
字級大小 大 中 小

毋須檢據的請款案件,款項入帳處理如下:

  1. 依現行的法規在 收款時 開立收據。
  2. 承辦人向他機關請款時,應製作繳款證明單,連同核准公文一併送至出納組留存,待款項匯入帳戶時,作為核實依據,並通知主計室入帳,避免因款項招領時間延宕,而影響經費支用,降低行政效率。
  3. 依據之法規:
    • 法規名稱:出納管理手冊
    • 規定內容:四十二、彙解各項收入款時,屬票據繳納者,應在各該繳款單據「備註欄」內填寫收款之收據字軌號碼及繳存票據號碼;屬電匯款者,應在「收入憑證粘存單」內填寫收款之收據字軌號碼。
    • 法規連結:前往財政部出納管理手冊法規頁面

附件:附件 1:教育部毋須檢據核銷的公文擷取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