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南大學-總務處,包含文書組、事務組、出納組、保管組、營繕組、環安組,遵循南大工作願景,服務溝通卓越積極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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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責劃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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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
  • 國內外物品採購之零用金以下授權各單位自行採購,總務長核定。
  • 其他有關事務業務處理,視其工作性質而定。

 

事務組承辦單位權責劃分表
事務項目 第四層【承辦人】 第三層【組長】 第二層【總務長】 第一層【校長】
國內外物品採購 擬辦 審核 審核 / 核定 核定
一般性事務 擬辦 審核 核定
校園環境安全維護 擬辦 審核 核定
公務車輛管理 擬辦 審核 核定
會議場所管理 擬辦 審核 核定
經費結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